江苏省清江中学改革方案
(2003年8月五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根据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淮安市教育局市直事业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改革方案如下:
一、单位目前基本情况
单位 类型 |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
主管部门 |
淮安市教育局 |
承担职责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承担淮安市范围内高、初中教育阶段的全日制教育,向国家高等院校输送优秀人才。 依据《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办学要求,为中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发挥国家级示范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 ||
核定办学规模 |
高中部16轨48个班,公办民助启明中学16轨,48个班 |
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 |
应有编制387人,其中全额拨款244人,自收自支编制143人 |
现已形成办学规模 |
高中43个班 初中36个班 |
学校实际 使用 教职工 |
294人 |
内设 机构 |
现有机构:校办、党办、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艺体卫处、总务处、勤俭办、保卫科,另按有关规定建立了团委、工会组织 | ||
人员 构成 情况 |
现有事业编制268人(全额拨款编制190人,自收自支编制78人),企业编制26人 | ||
经费供给渠道 |
事业编制190人由市财政全额拨款288万,除离退休人员工资,约139.2万元,其他人员由学校从预算外收入中支出,约447.6万元。(指人员工资,不含课时津贴等) |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
1.调整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由原来校长室、校党委领导下的九个职能部门,两个群众团体精减合并为四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两个群众团体(工会、团委)。校办和党办合并为办公室,教科室并入教务处,体卫艺处并入政教处,勤俭办并入总务处,保卫科隶属总务处。增设电教中心, 隶属教务处。
2.从紧核定人员编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高、初中班均教职工数为每班4.32人和4人,我校现有79个教学班,其中高中43个班,初中36个班。按照编制配额,应有编制330人。现有事业人员编制268人,企业编制26人,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严格按照苏职称[2003]1号文中的学校类别规定的比例执行。
3.现公办民助的淮安市启明中学逐步改制为股份制民办学校。
(二)职能部门岗位设置
部 门 |
职 位 |
现有岗位 (人) |
拟设岗位 (人) |
部 门 |
职 位 |
现有岗位(人) |
拟设岗位(人) |
校 办 |
主 任 |
1 |
1 |
勤俭办 |
主 任 |
1 |
|
副主任 |
|
1 |
副主任 |
|
| ||
党 办 |
主 任 |
1 |
|
保卫科 |
科 长 |
|
|
副主任 |
|
|
副科长 |
1 |
| ||
教务处 |
主 任 |
1 |
1 |
工 会 |
主 席 |
1(兼) |
1(兼) |
副主任 |
2 |
3 |
副主席 |
1 |
1 | ||
政教处 |
主 任 |
1 |
1 |
团 委 |
书 记 |
1 |
1 |
副主任 |
1 |
3 |
副书记 |
|
| ||
总务处 |
主 任 |
1 |
1 |
年 级管委会 |
主 任 |
6 |
6 |
副主任 |
1 |
2 |
副主任 |
|
| ||
体卫处 |
主 任 |
|
|
|
|
|
|
副主任 |
1 |
|
|
|
| ||
教科室 |
主 任 |
|
|
总 计 |
正副 主任 |
21 |
21 |
副主任 |
1 |
|
(三)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
1.实行公开招考,严把进人关。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凡进必考”的要求,教师岗位聘用,必须从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2.推行和完善人员聘用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的用人机制,加速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聘任或委任,对新上岗的中层干部在学校范围内,公开选聘,竞争上岗。教师、职工一年一聘,中层干部两年一聘。
3.加强岗位管理,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对领导岗位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年度述职、群众测评, 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按岗位任职要求,着重加强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和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凡任职期满或出现空缺的都要按照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实行竞争上岗,建立能上能下、以业绩为取向的用人机制。
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在学生餐厅、公寓、文印等部门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4.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
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按照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个人申报、部门提名、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的程序,从严掌握,比例不超过10%。(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5.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1)中青年骨干教师以骨干教师选优调进方式引进; (2)学校选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新人新办法”全部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在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 (3)民办启明中学进人由学校自主选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四)分配制度改革
全面建立多元化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从2003年新学年起,全面推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办法,实行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的多元化分配制度,内部分配重实绩、比贡献、讲效益,向一线人员、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
1.我校在2002年10月份五届教代会通过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量质并重、优劳优酬的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原则,量力而行、逐步提高的原则和向一线人员倾斜的原则。凡经学校法人签订合同后,能胜任本职工作,按照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兑现津贴报酬。
2.实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加大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的力度。对特级教师按学年考核,发给特级教师津贴(具体办法见附件二)。评选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若干名,按学年考核,确定档次,按月发给特殊津贴。(具体办法见附件三)
3.实行突出贡献奖励制度,对为教育教学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一次性发给500-50000元奖金。(具体办法见附件四)
(五)富余人员分流办法
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人员分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对担任领导职务和非一线教学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职工,可提前离岗退养,离岗退养人员待遇原则上按同等条件退休人员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参加档案工资调整,但不占编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具体实施办法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从事教学、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中的落聘人员实行内部竞争换岗和内部待岗。待岗期间的待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实施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提出初步方案(7月2日前)
2.征求意见(7月3日-7月20日)
3.学校领导班子讨论(7月20日-7月25日)
4.报市教育局过堂(7月26日)
5.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8月1日)
6.报市事改办审核(8月3日)
7.正式实施(9月1日)
四、附件一至四(见后页)
附件一:
低职高聘及高职低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鼓励教职工在各项工作中脱颖而出,学校决定,对在教育教学、教辅后勤工作中表现出色、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实行低职高聘,对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教职工实施高职低聘,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条 低职高聘
1、低职高聘的对象:在教育教学及教辅后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教职工。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进取心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教育教学实绩显著,处同类领先地位。
(3)业务能力强,实际水平与能力达到高聘职称的要求。
(4)爱岗敬业,成效显著,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2、实施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推荐,群众评议,组织考核,校内公示,校长聘用,可享受低职高聘待遇。
第二条 高职低聘
1、高职低聘的对象: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师生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2)不能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在市、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一直处于末位,且与同类班级学科均分差距较大者;
(3)不能按教学“六认真”实施教学,教学业务能力达不到教学要求者;
(4)教辅后勤人员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发生责任事故者。
2、实施程序:主管部门提名,并说明具体情况,学校考核审批,解除原聘用合同,可以实施高职低聘。
第三条 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者的待遇在课时津贴中体现,按月兑现。
附件二:
特级教师津贴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特级教师。
二、考评办法:
1、师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10分)
2、做好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0分)
3、在学科组发挥核心作用,能编制出较高水平的教案、试卷及辅导资料;(10分)
4、每学期开设示范课、观摩课不少于一次,并获得好评。(10分)
5、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或在市统测中处于领先地位。(10分)
6、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比赛并获得较高奖次,或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显著成绩。(10分)
7、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写出较高水平的研究总结或实验报告。(10分)
8、一年内有3篇以上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10分)
9、热情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有关青年教师的课不少于30节。(10分)
10、每年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3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校级以上的评优活动中获奖。(10分)
三、发放办法:
1、对有关教师采用学年考评的办法,按月发放一定津贴。
2、津贴标准,90分以上为第一档,每月发放津贴400元;85分--89分为第二档,每月发放津贴300元;80--84分为第三档,发放津贴200元。80分以下者不享受此津贴。
3、本津贴发放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附件三
骨干教师津贴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它表现突出的教师。
二、考评办法:
1、师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10 分)
2、做好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0分)
3、在学科组起骨干作用,能编制出较高水平的教案、训练材料及试卷。(10分)
4、每学期开设示范课、观摩课不少于一次,并获得好评。(10分)
5、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或在市统测中位于前四名。(10分)
6、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比赛并获奖,或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显著成绩。(10分)
7、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或有关子课题研究)与校本课程开发;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写出较高水平的研究总结或实验报告。(10分)
8、一年内有2篇以上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10分)
9、热情指导青年教师,开放课堂,每学期听有关青年教师的课不少于20节。(10分)
10、每年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2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校级以上的评优活动中获奖。(10分)
三、发放办法:
1、对有关教师采用学年考评的办法,按月发放一定津贴。
2、津贴标准,90分以上为第一档,每月发放津贴300元;85分--89分为第二档,每月发放津贴200元;80--84分为第三档,发放津贴100元。80分以下者不享受此津贴。
3、本津贴发放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附件四
“突出贡献奖”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在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二、发放范围:
1.在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工作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2.工作实绩显著,被评为校十佳先进工作者。
3.年级、班级管理上档次,见成效,学生在当年中考、高考中成绩辉煌;高考中有学生被北大、清华等名校录取;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名列全市前茅。
4.学科教学成绩出色,在中考或高考中学科均分名列全市第一。
5.辅导学科竞赛成绩显著,辅导的学生获得省级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次。
6.课题研究有重大突破,取得淮安市评比一等奖以上奖次。
三、发放办法:
1.该奖项每学年评比一次,学校一次性发给奖金500--50000元和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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